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深入阐释了中国梦。中国梦不仅意味着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富足,更重要的是人民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是法治梦。
中国梦与自由、公平、平等、民主等价值观密切相关,需要用法律和法治来不断巩固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中国梦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为国家独立和强大不懈奋斗的梦想。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途径。1912年,孙中山就指出:“中华民国建设伊始,宜首重法律。”(《祝参议院开院文》)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1954年宪法确立了国家性质和基本政治制度,为中国梦奠定了制度基础。1978年,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重要讲话中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历史任务,确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16字方针,1982年宪法确立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使“中国梦”走上了民主法制的轨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使国家经济文化生活各个方面都能够按照法律有序运行。习近平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中国梦是一种法治理想,也是民主精神的体现。宪法是立国之基、政治之本,也是中国梦的合法性基础。列宁说:“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梦是人民意志、人民利益、人民愿望的集合体。人民是中国梦的主体,也是实现中国梦的“中国力量”。一切为了人民是中国梦的价值基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梦的根本目标,因此,中国梦与自由、公平、平等、民主、权利等价值密切相关,它们借助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保持中国梦的价值追求的恒久性。
国家治理依据法治方式、执政遵循法治思维、社会管理寓于法治智慧,中国道路就能充分体现法治精神
习近平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中国梦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新境界,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国家战略目标、国家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奋斗目标的高度一致性,这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根本动力。习近平说:“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中国梦是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的发展追求。1986年邓小平提出“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论断,将经济建设与法治建设共同推进,这是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治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邓小平还说:“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增强了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中国在国际经济和政治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说,中国梦对国家发展的历史定位和世界定位,顺应了时代要求和世界潮流。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巩固发展优势,解决中国问题,完善中国模式。只有国家治理依据法治方式、执政遵循法治思维、社会管理寓于法治智慧,才会形成以法治为核心的国家理性。国家秩序是一种法律秩序。中国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必须要提升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使中国道路充分体现法治精神、法治价值和法治智慧。
中国梦的实现不仅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生产力,更要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
习近平指出: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中国梦将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联系在一起,表明了党的根本任务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联系,形成了国家战略与个人发展的良性互动关系。国家是人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是权利得以切实保障的依赖。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历史追求,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老子《道德经》有言:“以正治国”。治国的正道在于公平。中国梦的实现不仅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生产力,更要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使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充满信心。中国梦不是抽象的,它属于每一个中国人。习近平说:“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实现中国梦,就必须坚持包容性增长,协调复杂的利益关系,推进社会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分配公平和权利公平。在社会利益有分化的条件下,更要尊重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使人民群众在关心国家公共事务中感受到中国梦的正能量。要让社会困难群体得到必要的帮助和保护。
“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要义在于尊重治国规律,遵循法律规则
中国人自古就有修齐治平、安邦富国、大道行于天下的理想,这是家国情结的体现。中国梦既强调国家、民族与人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又强调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与公民个人自我实现的相互依赖性,也强调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五位一体”。中国梦是植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不懈精神追求。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这关系到中国人心灵家园的构建。“治大国若烹小鲜”的要义在于尊重治国规律,遵循法律规则,洞察国情,体察民意。要增强文化自信,重视吸收利用中国传统文化,将之转化为治国理政的思想资源,形成保持未来发展良好势头的政治、文化推力。要塑造大国伦理,打造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国家形象。
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保护每个社会阶层的利益,才会增强中国梦的凝聚力
国家是公民的联合体。公民是从个人与国家权利义务角度对社会个人的身份认定。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对国家的发展和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有着不可剥夺的权利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梦是民族理想,也是公民理想。国家的强制力体现的是公共权力,参与政治、监督权力、遵守法律是公共责任的体现,也是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动的体现。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要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消除“法律工具主义”和人治思维,把法治价值判断贯穿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国家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保护每个社会阶层的利益,就会增强中国梦的凝聚力。有梦想,才有前进和创新的动力。实干兴邦,空谈误国。实干需要制度作保证,而不能停留在口号号召上。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我们要运用创新性思维科学设计中国未来改革的目标和方案,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解决改革深水区、矛盾凸显期、社会转型期的各种问题,使中国梦的现实基础更加扎实。
编辑: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