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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出台,再次把人们的目光聚焦在学校体育设施上。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是大势所趋还是权宜之计?制度设计和执行过程中有无改进的空间?这一政策在“落地”的过程中如何更具操作性?记者采访了部分专家。
“政策有进一步讨论和完善的空间”
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江苏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既体验过优化资源配置的甜头,也经历过政策“落地”时的颠簸。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主任陈友华认为,“这项政策是大势所趋,但也有进一步讨论和完善的空间。”
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要符合三个条件:保障学校的体育教学,只在课余时间向社会开放;最好做到锻炼区与教学区有物理分隔;有经费、制度上的配套措施,例如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适当引入商业保险等方式进行。
“社区的力量大于学校,因此社区不仅不应该挤占学校的体育资源,反过来还应该为师生提供便利。”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中国教育政策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劳凯声有不同看法,“学校与社区密不可分,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相比于国内,国外学校与社区的关系更为密切。”劳凯声说,国外很多大学都与居民社区融为一体,如牛津被称为“大学中的城市”,哈佛的校道上有交警协管。社区里有教育机构、企业、政府部门,可以牵头配备公共设施,如体育馆、图书馆等,以此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由于社区设施比学校更全面,很多老师会带着学生到社区体育馆上课;学生课后便到社区图书馆查阅资料完成学习任务。“在社区文化比较成熟的地区,往往是社区"接济"学校,而不是学校为社区"解围"。”
参照国外,劳凯声坦言,开放学校体育设施仅能当做缓解大众健身资源短缺的权宜之计。学校的首要任务是教书育人,不要把过多社会责任推到学校身上。如何增加大众体育设施?政府、企业应该更有担当。
“分批次逐渐实现”
《规划》出台后,各地正在着手研究具体落实方案。南京师范大学体科院办公室主任胡大永建议,根据各地区及学校不同的类型和特点、财政能力和体育设施齐全程度、周边居民的需求等,可以考虑“分批次逐渐实现”;同时在财政上要出台针对学校补偿的配套措施,在法律上明确学校的权责。
“开放不能搞一刀切。”胡大永说。对于小学来说,公共资源对社会开放后可能诱发较多的安全隐患,目前可能还不具备对社会公众开放的条件。“先从大学开始,条件成熟后再逐渐向中学甚至小学推广。”细化到中学阶段,最好由高中向初中逐步推进。
在开放大学体育设施方面,陈友华持相似观点,他表示,中国的大学多属政府投资,即全体纳税人投资兴办,其文化体育设施理应对全社会开放;因开放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涉及的,则应该加以完善。向社会开放公共资源以后,会增加管理成本与费用,但目前国家对公立大学的投资很多,增加的成本是完全可以承受的。陈友华认为,“可以将增加的成本与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对外开放体育设施,学生安全如何保障?学校权责如何界定?劳凯声介绍,目前国家正在制定相关法律,调研报告及草案已经于去年上半年上交到司法部门,已经进入立法程序,“但法律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很多问题仍需探讨。”
“会员制有助于政策落地”
近年,政府多次呼吁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一些学校开始积极,随后难以为继,最后沦为“象征性”开放。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安全、财政、管理都存在压力,但最明显的是缺乏合理的落实机制。
“会员制有助于政策落地”,熊丙奇建议,由政府出面建立中介机构,一方面把本社区大中小学的体育设施统计、整合,实施统一管理,一方面针对有健身需求的社区居民进行沟通、审核,实施会员制。居民在社区的中介机构查看学校设施何时可用、如何收费,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如果需要付费,则在中介处统一结算。
无锡市目前正在尝试常态化利用校园体育设施。无锡市体育局群体处副处长周丽介绍,无锡市调动体育、教育、财政、民政等多个部门,将健身功能添加到市民卡中,“公众可以在校园体育设施开放时段刷卡进入,配套刷卡设施将于2013年年内安装完毕。”市民卡便相当于“全市公立中小学体育设施联盟”的会员卡。
另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主任医师黄光民介绍,在新疆克拉玛依市,所有学校和机关的运动场馆均由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公众每年缴纳一定费用,就可以在场馆开放时段自由享用所有体育设施。“由于活动场地方便,克拉玛依的健身氛围特别好。”
(编辑: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