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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博览

四问“微博”

2012年6月16日上午,广州首个区政府微博“广州番禺发布”政务微博平台上线开通仪式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举行。首批同时上线的有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等24个单位。


互联网监测研究平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9月发布的《2012中国微博蓝皮书》称,中国微博用户总量约为3.27亿。有人评论说,今日中国已处于“人人都能发声,人人都可能被关注”的时代。中国已经成为微博大国。  作为互联网的新“宠儿”,微博已成为新型的信息传播手段,正以“碎片化”方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更多层面。同时,微博也是一把双刃剑,不断暴露出若干值得警惕的问题。微博应向何处发展,人们拭目以待。


微博改变了什么

2012年3月下旬在上海召开的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面对新形势,要统筹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政法工作规律,统筹建设好、运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2月8日,正义网主办的“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峰会上透露:全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四类政法机关和公职人员已经在各大微博平台上实名开通了1.8万多个微博,发布微博近1400万条,拥有粉丝近3.4亿。

全国公安文联副主席、公安部原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评论说:“微博改变了传统的舆论格局,形成了个人发布,公众愿听,大众评论,亿万人互动参与的巨型舆论广场。微博的使用,改变了许多传统,比如变信访为上网,变批评为曝光。信息你不说别人就会说,你不引导就会被引导,信息碎片你不注意,就会被公众聚焦关注。”


政务微博该如何提高影响力

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公报微博开通。据统计,目前已有卫生部、铁道部、商务部、文化部等20个国家部委及下属部门开通了官方微博。

7月21日,北京发生了特大暴雨灾害,北京市政府通过政务微博进行了积极的预警通报。当晚,四大政务微博“北京发布”、“平安北京”、“北京消防”、“交通北京”与16区县政务微博不断发布官方信息,在第一时间把灾情报告给市民。在突发事件面前,政务微博体现了其特殊的价值。

河南嵩县,旅游局局长范小红,因为其微博“5A嵩县范小红”,一时红遍网络。今年10月9日至21日,嵩县景区全部免票,导致景区游客数量井喷。10月14日周日这天,仅白云山景区的游客量就达15000人以上。下午时分,旅客纷纷返程导致道路拥堵,出现部分旅客滞留现象。天渐黑,情况紧急。范小红通过微博及时发布“我是旅游局长,我在现场”,并将手机号码公布,还先后向游客四次致歉。这些信息有效平复了现场游客的焦躁心情,在各方努力下,旅客有序下山,并最终得到了妥善安置。

有专家认为,政务微博开办以来,已经开始逐步凸显出“贴民生、务实事、重应用”的特点。但是,一些政务微博还存在反应速度较慢等问题,如何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的及时性、权威性,还需要更多的探索。


微博的边界在哪里

互联网的发展,某种程度上也带来了用户隐私安全的重新构建。曾有媒体发出警告说,监督和隐私各有边界,如脱缰之马的“网络监督”真假难辨,一旦践踏到普通公民的“隐私领地”或者危及集体权益,必将会使整个社会陷入不安。而现实中,在微博直播庭审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也确实遇到了一系列尴尬。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傅德慧说,作为法院来说,信息公开有一个基本原则,即是否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公开,那我们最好不要公开,这是对当事人意愿的尊重。另外,有些信息是否公开,要看是不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还要看是否有利于矛盾的化解。

对此,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牛兴全也有同感。他说,把握公开的范围或者内容时,存在着一个价值判断。比如法律裁判中,有很多不宜在网上流传的内容,比如当事人的私密信息、住所之类,还有些案件涉及到商业秘密等等。


微博如何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

中国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2)》指出,作为一种新型媒介工具,微博传播对于社会发展有着明显的积极作用,但其负面效应也很显著。微博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还存在着无序、混乱等现象。一方面,微博中往往夹杂着虚假信息,令网民真假难辨。一些在互联网上流传多年、也被辟谣多年的谬传,重新出现在各大微博平台上,一些微博平台存在140字的字数限制,这对于传一个谣言足够,但用于辟谣却往往不够;另一方面,在一些网络热点事件中,网民沉醉于网络“灌水”快感,而忽略了程序的正义。此外,微博上涉嫌抄袭、侵权的争议也随之多发。如何认定微博侵权?侵权者该承担何种责任?这些都对现行法律形成了新的考量。

2011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制定发布了《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微博客用户必须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业内人士认为,这或许成为微博走向法治化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莫纪宏建议,法制建设必须与时俱进,要研究新情况、新发展。微博作为互联网发展的新阶段,要立足中国特色,研究和制定若干法律规范,把微博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让其有序发展,让微博更好地为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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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用户中,19岁及以上的微博用户占比已达到88.81%,微博用户量约为3.27亿。统计不同微博平台的用户在互联网微博用户中的占比情况,新浪微博用户约为87.67%、腾讯微博用户约为84.69%、网易微博用户约为56.12%、搜狐微博用户约为35.63%、凤凰微博用户约为13.61%,其他微博平台的用户为18.37%。

一人多号不是主流趋势,人均每天发表微博2.13条,转发3.12条。

阻碍微博转发、分享的原因:“存在暴露私人信息的风险”排在第一位,超五成用户认为这种情况会阻碍其进行微博转发。

资料来源: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2012中国微博蓝皮书》。

(编辑:黄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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