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社会如同双刃剑,有其二重性,其负面效应,部分表现为金钱拜物影响下的道德滑坡、价值崩溃、品格失落,而编辑出版界同样受其沾染。因此,重温中国近代文化史上被茅盾誉为“开辟草莱”的著名编辑家、出版家张元济的编辑品格,接受这份珍贵的精神遗产,显得非常必要。
编辑当随时代
在清末,张元济考取进士,任翰林院庶吉士、刑部主事等,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他已是旧式官员、前朝遗老,亲朋故老中也多守旧派人物,但他却贵在能脱胎换骨,紧随时代。在变法维新运动中,张元济自习英文,冲破阻力,办学堂招收年轻官吏“专讲泰西诸种实学”,以求打破王朝闭关自守的状态。1902年,他进入商务印书馆,这其实是上海一所弄堂小厂,技术落后,人才匮乏,但他却高瞻远瞩,以教育为己任,积极网罗人才,在较短时期内使商务逐步发展为亚洲颇负盛名、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新式出版企业,并使其不断走在时代前列。
刘光裕在《论张元济的编辑活动》一文中指出:“大体说来,他一生的思想随着时代潮流的发展而不断前进,从最初戊戌变法时的君主立宪派到辛亥革命时否定帝制拥护共和,接着又经受了‘五四’新文化的洗礼,再到进入新中国成立后拥护社会主义。这六十年的中国历史,风云变幻,几经沧桑,时代的弄潮儿多少蜕变成历史的绊脚石,而张元济却能随时代前进。”当然,前进中会有曲折,如“五四”时,商务曾一度滞后于时代,但张元济却能接受挑战,大胆果断地改组了商务,起用了茅盾、郑振铎、胡愈之等有进步思想的编辑和作家,依然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
作为编辑出版家,张元济审时度势,激浊扬清,勇于开拓,锐意创新的事迹,成为近现代编辑出版史上一个堪称楷模的良好开端。
“我的事业不传代”
当前,某些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倚仗父势,挥霍父业,飞扬跋扈,横行不法。究其原因,这与平时对其放纵教育,缺少严格要求有关。张元济则不然,其子张树年从美国留学回国,表示一不愿进政界,二不愿进洋商企业,为洋老板效劳。对此,张元济表示赞同,但他接着说:“你不能进商务,我的事业不传代。”他还分析了儿子进商务有三不利:一是由于自己在商务的地位,进去后人们必然会吹捧他,使其失去刻苦锻炼的机会,浮在上面,领取高薪,毁了一生;二是对自己不利,因为父子同在一处工作,在行政上将处处受牵制,尤其是人事安排上很难主持公道,会失去威信;三是对公司不利,将开极为恶劣的风气,因为“人人都有儿子,大家都把儿子塞进来,这还像什么样的企业”。张元济还说:“我历来主张高级职员的子弟不能进公司。我应以身作则,言行一致。”真是铁面无私,一身正气!为了坚持这一原则,他顶撞了首创商务的鲍咸昌,其所写《致鲍咸昌函》就是明证。其实,在当时的旧社会,封建传统尚未破除,子承父业是天经地义的。张元济的可贵正在于此,这种原则性,今天依然可说是有助于伦理建设的“正能量”。
唯才唯新的用人之道
“用人唯才”,是作为商务最高编务领导人张元济的座右铭。他的用人之道,不是任人唯亲,而是任人唯新。他一进商务,就竭力主张更新人才结构。他善于发现人才,聘请了一批思想进步、学识渊博的编辑,组织他们编写新式教科书和教师用书。这一顺应时代潮流的系列新教材的问世,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教师的欢迎,既有效地促进了教育的变革,又为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代的急剧发展,“五四”时期的商务出版物已不复有世纪初的锐气,张元济又开始考虑商务从领导到若干重要编辑岗位的人事变动,他亲至北京结识新文化运动的风云人物,请郑振铎、茅盾主持《小说月报》,并刊登启事。张元济又善于联络人才,争取人才,如通过社会交往,他与蔡元培、梁启超、严复、夏曾佑等名流保持联系和合作,主动向他们约稿,还支持他们出国考察和参与其他学术活动。张元济还首创馆外编辑制,使这些人才成为馆内人才队伍的有效延伸、拓展和补充。
他还重视培养人才,办有各类学校,培养了不少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而另一培养新途径,则是通过资料室不断发展起来的东方图书馆来培养。这座拥有数十万册精良藏书的大型图书馆,是最好的自修大学,既为编辑们提供丰富的业务参考资料,又提供优裕条件促进人才成长,其中包括著名的编辑和作家。
为大于其细
《老子·六十三章》曰:“为大于其细。”又曰:“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张元济的一言一行,往往也体现着这种深刻的哲理。
他在学术思想上趋新随时,但又尊重古国文明。为了更好地保存中国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善本孤本、原刻珍刻,他购之坊肆,求之藏家,近走两京,远驰域外,广为蒐觅,进而主持影印了《四部丛刊》、《百衲本二十四史》这两套巨著。这一首创性工程,也可谓“天下大事”,但它却成于毫发之微。
商务印书馆“家大业大”,然而张元济却依然保持着节约的可贵品格,而且这也是从细小处做起。如他特别爱惜纸张,对馆内公事往来的手札,都是利用狭小的纸边或废纸,信封通常用收到的旧信封重复使用。
数十年来,张元济强调操守廉洁,反对营私舞弊,分清公私界线。在他的培养下,商务人形成了从小事做起的风气,他们平时私人写信,不用公司信封,偶尔用了一个,也必须写明某某“借简”。这种严格要求,似乎是小事一桩,然而小事不小,因为“千里之堤”会“毁于蚁穴”。
(作者系苏州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编辑:黄先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