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
记者杨亮今天从财政部获悉,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精神,中央财政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该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硕士研究生3.5万名。
为此,财政部、教育部近日专门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两万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包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与研究生规模和现有管理外围买球app下载相适应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组织机制,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高等学校下设的基层单位(院、系、所)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根据暂行办法,高等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高等学校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编辑:黄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