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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群体极化的社会心理分析

来源:中国传媒大学 ?? 2017-07-17 ??作者:唐远清、程子豪 浏览量:1854

“群体极化”(Group Polarization)的概念,由美国教授凯斯·桑斯坦提出,指的是“团体成员一开始就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在信息社会,网络赋予每一个人自由表达的权利,但是在群体讨论的过程中,趋同的观点却不断被强化,导致网络群体极化的现象产生。
  网络群体极化中的网民心理
  “本我”、“自我”与“超我”动态关系的失衡。弗洛伊德提出了“本我”、“自我”、“超我”的理论。其中“本我”代表了人的欲望与本能,具有一定的非理性和杂乱无章的色彩;“自我”一方面对“本我”的无序性进行调节,另一方面又受控于“超我”,使人以恰当的手段充实“本我”;而“超我”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守则,抑制人的某些不合理欲望。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缺乏必要的行为准则与自律机制,导致“超我”无法对“本我”进行道德与法律的抑制,“自我”的欲望不断膨胀。面对现实社会中无法解决的问题,个体的宣泄需求却无法得到满足。于是,网民在虚拟空间聚集,互联网的特性使网民压抑已久的社会情绪瞬间被点燃,成为群体极化现象的“导火索”。
  执拗与傲慢的道德审判。在网络虚拟社会中,由于缺少了规制与道德的约束,个体会表现出更加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当出现为富不仁、道德沦丧的事件时,个体便会以主持社会正义的判官角色,对其进行谴责、声讨甚至是谩骂。这种执拗与傲慢的道德审判通常以暴力的方式呈现,与现实社会中个体的理性与智力呈现出相反的状态。同时,借助于互联网平台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个体情绪会进一步影响群体内其他成员的价值评判,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虚拟表象促使群体的心理特征趋向极化。
  社会态度的固化与刻板印象的形成。在我国,转型期的风险使不同群体之间的分化愈加明显,网民经过讨论后,个体中诸如仇富、失落、盲从、焦虑、逆反等多样的情感会更加清晰地表现出来,且往往是持续、不易改变的。作为一种稳定心理倾向,这些态度带有明确的指向性,价值判断明显,成为网民潜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久而久之,网民的刻板印象就会形成,产生先入为主、以偏概全的认知偏差。当网络事件与个体的直觉经验相类似时,大脑中的刻板印象便会被悄然激活,引导其做出固化的判断,对事件进行心理归因。
  社会阶层心理的分化与断裂。在现实社会中,财富和资源分配的差异化导致了阶层的产生。不同的社会阶层往往会形成不同的社会认知,由于阶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隔膜与分化,导致社会个体间彼此交流不畅,诱导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如社会底层的一些个体存在着一定的“仇富”心理,对富贵阶层表现出强烈的“怀疑、迁怒、嫉妒、愤懑、仇恨”等情绪,这种心理不断传播感染,使个体变得更加偏激与执拗,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由此产生。
  “信息茧房”包围中的选择性接触。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信息茧房”(Information cocoons)的概念,他认为:“信息传播中,因公众自身的信息需求并非全方位的,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通讯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这一论述与早期美国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提出的“选择性接触”理论类似,认为公众可以根据自身偏好选择接收符合自身认知的信息。固化的心理倾向使网民只会关注和自己相同的言论与表达,尤其对触及社会深层矛盾、反映现实社会问题的负面社会信息,表现出强烈的心理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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